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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骑电瓶车出门,驾驶证可能被扣12分?超详细解析来了

萧报君 萧山日报 2022-05-18



5月11日起,杭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集中治理行动。日前,萧山区一小伙骑电瓶车出门,路上被交警拦下,结果驾驶证被扣了12分,结果傻眼了。他遇到什么情况呢?


男子骑车被扣12分 原因系套牌


据小伙自己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牌照是套牌的,查到后驾驶证要扣12分。


而这辆车是去年3月份买的,牌照是店里代办的,结果办了一个假牌照。


图/萧山交警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目前还处于过渡期内。关于过渡期内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我们需要援引《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轻纺〔2018〕207号)这份文件,这份文件于2018年11月1日开始生效。


首先我们来看,驾驶证扣12分,骑电动自行车要怎么达成。


根据文件:

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


只有认定是机动车,才会按机动车处理,涉及驾驶证记分。而认定为机动车的一个条件,就是超标电动车(未列入《公告》),且在2019年4月15日前未进行备案登记。另外是否属于机动车,还需要经过鉴定。鉴定属于机动车,那根据相关法规,驾驶无牌车辆,记12分没问题。


问题就在于,这辆电动车,是如何买到的?


因为从2018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内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车产品。库存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只能以二手的方式卖出去,也就是先进行备案,然后转卖。但是买这种车不可能没有牌照,因为已经经过备案。


超标车临时车牌/资料图


禁止销售的车5个月后怎么买得到?如此一来,销售这辆电动自行车的商家就有问题了。这辆车如果是超标车又没有备案,那么涉嫌非法销售,应当追究商家责任。


而如果这辆车是列入《公告》的国标车,那么技术上就属于电动自行车,只不过没有注册,那么应该扣车罚款,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哪怕无法注册登记,也不涉及驾驶证扣分。


因此,骑电动车被查驾驶证扣12分的只有一种情形:没有备案,超标,经鉴定属于机动车。




新条例有什么规定?


无牌车、套牌车禁止上路

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扣留车辆;驾驶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扣留车辆,收缴伪造、变造、冒用的行驶证、号牌。



购车后15日内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以持有效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


符合国家标准,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免费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萧山登记的地方是非机动车管理所。

地址:萧绍路1145号

联系电话:8272172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45 13:30-17:15(夏) 13:00-16:45(冬)


骑车戴头盔,只能载12岁以下未成年人

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条例》没给出搭载人年龄上限。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因此,电动自行车是不能搭载成年人的。



非标电动自行车规定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早于该期限不得上道路行驶。


超出期限后上路被查到怎么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禁止改电池、拆限速装置

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在代为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后及时退还车辆。恢复限速装置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予以收缴。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法规内容链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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